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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科联在全区及时贯彻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发布日期: 2017-11-07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破除我区社会科学普及瓶颈,建立起促进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营造重视社会科学的良好氛围,推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依法开展普及工作,促进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20177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10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区社会科学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全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将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有利于广泛传播社会科学知识、理论,武装群众头脑,提高公众人文社科素养,使人民群众正确认识中国社会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与前途,坚定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加强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促进社会和谐。

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进一步提升秘书长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拓宽工作思路,把握社科团体发展方向和管理方式, 2017年10月26-27日市社科联在市委党校举办柳州市社会科学界秘书长培训班,成为全区首个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地市级社科联。各县区社科联、企业、高校社科联秘书长、社科界学会、协会、研究会会长、秘书长以及柳州市社科联全体干部近7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社科联副巡视员、秘书长何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骏驰及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立景作专题授课。培训课程围绕如何做一个称职的秘书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及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等内容,采取专家授课、现场教学、互动教学等多种方式方法讲授,内容丰富,气氛活跃,效果显著。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培训活动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促进我市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公众社会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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